大公国际被罚:信用评级机构为何丢了信用?
发布时间:2018-08-22    阅读数:1834

由于我国市场上存在过多的评级机构,使得其更容易引发与企业的“合谋”行为。若某评级机构不能为“金主”利益着想,企业可以选择其他评级机构。

  8月17日,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、证监会同时发布决定,给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(下称“大公国际”)严重警告处分,责令其限期整改,分别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、证券评级业务一年。证监会在检查中发现,大公国际为多家发行人发行服务的同时,开展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。

  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市场重要的服务性中介机构,结果却因为利益守不住自己的信用,实在令人啼笑皆非。近年来,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,一些高评级的企业或债券不断爆雷,其背后就是评级机构丢了信用的缘故。“大公被罚”事件暴露出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存在的问题亟待关注。

  相比标普、穆迪等发展了上百年的国外评级机构,我国的评级机构可能还处在婴儿阶段。国际评级机构三足鼎立的局面,与我国评级机构遍地开花,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对比。国际评级市场,仅有几家可以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,更好地招揽人才,更好地实施整体管理,并且利于评级标准的制定。而且,少量评级机构的存在,使得他们可以真正地为评级而评级,而不是为了自身发展而评级。

  为什么这么说?由于我国市场上存在过多的评级机构,使得其更容易引发与企业的“合谋”行为。若某评级机构不能为“金主”利益着想,企业可以选择其他评级机构。这样一来,评级机构为了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可能会牺牲其独立性。这在一定程度说明,我国评级市场发展得不充分,并没有哪家公司可以做到脱颖而出。

  当然,发展不充分并不能完全解释国内评级市场的乱象,公司债发行的硬性指标也起到推波助澜的效果。严格的发行规定无可厚非,可AA级的严苛程度让很多公司失去了债务融资的机会。如此一来,企业迫于发行压力,机构迫于企业压力,将评级变成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,并非作为一种投资价值指标而存在。今年以来,多家AA级债务发生违约可以证明之。

  评级机构评级失真,不得不引起社会关注。要解决评级市场问题,应脚踏实地,对症下药。首先,评级市场的寻租行为亟待解决,首当其冲的是解决公司报复行为的存在(即寻求其他评级机构,减少某评级机构的市场份额)。一方面,政府应成立专门的评级监管部门,不定期地抽查公司债的情况,若真实情况与评级机构报告有严重不符,对评级机构进行停业整顿或处罚金。另一方面,债券市场可自发组织监管机构,为债券评级机构打分,如此一来,评级机构迫于名誉和影响力的考虑,也会在今后的评级及事后追踪中尽职尽责。

  其次,改善公司融资环境问题。上文分析,评级机构扎堆现象源于企业债发行要求的严苛。这反映的是公司的融资问题,融资约束是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。有些成长性好的企业,由于资金问题可能面临着关门倒闭的危险。解决社会资本合理分配问题是今后的努力方向,在该问题的解决上,可能放大公司债风险的“阵痛式疗法”会更加有效,即让投资者真切地感受到损失的存在,继而有意识地做出决策上的改变。从源头改变资金错配问题,让资金真正流向价值企业,年初取消刚兑的政策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这种效果。

  最后,继续致力于信息公开。信用风险产生的来源即信息不对称,债券市场评级机构的产生是为了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。但要考虑到,即使是评级机构和公司间也存在信息流动不通畅的问题,发行前逆向选择问题和发行后道德风险问题,最终导致社会资本逐利热情高涨,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严重。针对发行公司的发行条件或许可以放开,可在信息披露上应做到更为严格。如此一来,无论是专业评级机构还是外部投资者,都可以更好地去进行选择。

  信用评级机构自身丢了信用的问题是多种因素交织导致的结果。借助“大公被罚”、整治信用市场的契机,加上年中大批MLF(中期借贷便利)到期,可以真正对市场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。唯有经历此轮阵痛,才可做到我国信用市场真正的涅槃。

  □盘和林(应用经济学博士后)

来源:凤凰网财经频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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